财富管理

在《人间我来过》之中看到这样一段话:
 
即使最美好的恋情,一生之中也会有200次讨厌对方的念头,和50次离开对方的冲动。
 
的确,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也凸显出了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生活之中也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选择的机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对于婚姻的选择。
 
01
 
各地民政部门汇总统计:

目前中国90后人群约1.7亿人,男女比例约54:46(男:女),而登记注册结婚的90后不超过1,000万对(包含了不少与80后、00后结婚的人),结婚率只有10%多一点,而现在最大的90后已经30多岁了,最小的90后也有22岁了,这个群体都到了适婚的年龄,如果按照正常逻辑去推算,现在应该有7,000-8,000万的90后应该已经结婚,可实际的结婚率却相差甚远。

 

不仅如此,在已经结婚的90后人群中,离婚率竟然高达35%。

 

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夫妻巨额财产分割的问题,据台媒报道,王力宏拥有约30亿台币(约6.9亿人民币)资产,而这一次离婚,女方可能要分走王力宏一半左右的财产。夫妻二人谁是上亿资产分割的最大赢家,我们现在未尝可知。

02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后收入的所有方式,可以约定夫妻之前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只归属个人,而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是这要求夫妻双方达成一份有效的书面协议,如果不存在协议,那么,夫妻财产就按照共同所有进行分割。

婚前协议

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虽然双方在公司利益上没什么瓜葛,但还是有很多夫妻共同财产上需要有个明确的归属,根据今年实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结婚后获得以下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王力宏结婚前签协议、离婚前转移财产,李靓蕾感叹被前婆家算计。
 
虽然这只是王、李婚变,但从中折射出的婚姻财产问题,却关乎你我他。对于我们而言,婚姻需要经营,财富更需要保护,而能做婚姻财富两全的更需要智慧。
 
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尤其是一些豪门大家族,拥有着大量的财富,如果不签订婚前协议,一旦离婚就会面临巨大的损失。
 
但也有家族信托完胜婚前协议书的案例,哈利王子大婚时主动放弃了王室要求的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举动感动了许多人。除了感叹二人的感情外,其实我们还看到,尽管哈里王子本人没有签署婚前协议,但作为哈里王子主要财产之一的他的母妃戴安娜的信托财产不受任何影响。
 
家族信托丨哈里王子大婚拒签婚前财产协议,谁给他的勇气?
 
哈里王子的母妃,被誉为永不凋零的“英伦玫瑰”的戴安娜王妃,因为从小就有接触过家族信托,所以早在1993年,也就自己年仅32岁时就立下了遗嘱,将自己的遗产设立为信托基金,由信托组织进行管理和经营,而信托受益则平均的分给自己的两个儿子。
 
因为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即所有权归信托基金所有的独立的隔离制度,所以哈里王子的财产更多地体现为该遗产信托的分配利益,也是专属于哈里本人所有的。不会轻易因为受益人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戴安娜王妃为儿子设立信托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避免留给儿子的遗产被分割,家族信托是一种个性化及定制化的服务,不仅能解决传承问题,也是一种财富管理的设计。
 

财富保护,家族信托来帮忙

对于离婚案件财产的保护,不少人会使用家族信托这个财富工具,它的好处大家也都或多或少有些了解。
 保密性(信托合同保密了财产的分割方式)、
 隔离保护性(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可避免追偿、申索)、
 紧锁股权(家族企业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全部被锁定在信托框架中,家族成员只能作为受益人享有信托收益而不存在控股权的转移)、
 防止意外(家族财富不会因为家族成员或者家族企业的意外而发生无法预料的打击)等等
 
另外,家族信托的灵活性也是值得称赞的。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标准化合约,家族信托可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财产处置方式等。而且,对于公司掌门人而言,家族信托的优势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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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隐私保护

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控制企业的股权,有助于保护隐私;因为家族信托下的受益份额有多少,公众将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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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税

家族财产一旦放进家族信托内,家族成员就会丧失法律上的所有权,日后不用缴纳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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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保持股权集中度

这是对公司控制人是最重要的,尤其是上市公司,当企业传承到三代甚至四代时,若按遗产分割法传承,股权势必散落到数十个亲属股东手中,而松散的股权可能令企业的所有权面临极大的挑战。

最后,再提一下之前分享多次的一个中国家族信托的成功案例:
 
2012年11月20号,上市公司龙湖地产董事会主席,中国女首富吴亚军离婚案,为中国家族企业利用信托处理同类事件树立了一个样本。
 
当时龙湖地产市值764亿港元,而吴亚军身家高达577亿港元,但是此次离婚案,龙湖地产估价并未因此受到太大影响。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便已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
 
通过这样的一个家族信托,在信托成立之后,夫妇都不再直接控制龙湖集团的股权。在这一架构下,无论两人的身份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公司股权最终都需要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汇于一体产生效力,这在一定意义上保障了两大股东行动的一致性,还隔离了资产风险。
 
“ 对于财富最大的智慧,不是在名义上拥有它,而是享受它并从中收益。”戴妃的信托也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信托不仅仅是财富的传承,更是亲情的传递。当财富家族在面临传承困境之时,家族信托完胜婚前协议书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一环。